军援捉襟见肘,美国动用以色列库存援助乌克兰******
中新网1月18日电 据《纽约时报》当地时间17日报道,美国和以色列官员表示,五角大楼正动用美国储存在以色列的弹药储备军援乌克兰,以满足乌克兰对炮弹的迫切需求。
据美国和以色列官员称,本次计划向乌克兰运送30万枚炮弹,目前约有一半已运往欧洲,最终将通过波兰交付。
报道称,乌克兰危机已演变为一场以炮弹为核心的“消耗战”。乌方武器弹药储备明显不足,只能转而使用美国和其他西方国家捐赠的大炮和炮弹。然而,美国武器制造商的生产速度已经难以跟上乌克兰对弹药的消耗速度,捉襟见肘的美国只能通过利用储存在韩国和以色列的炮弹来继续援助乌克兰。
西方官员称,乌克兰军队每月大约使用9万枚炮弹,其使用量约为美国和欧洲国家炮弹生产量的两倍。为满足乌克兰的不断消耗,美国不得不动用库存。
据路透社统计,美国已向或承诺向乌克兰运送超过100万枚的155毫米炮弹。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美国高级官员称,其中很大一部分都来自以色列和韩国的库存。
弗吉尼亚州非营利智库CNA的俄罗斯军事专家考夫曼称,美国动用库存弥补差额,这种拆东墙补西墙的方式是否是一个可持续的解决方案还“值得怀疑”。
为避免破坏与俄罗斯之间的关系,以色列一向拒绝为乌克兰提供武器。但面对美国提出的弹药转移计划,以色列又不得不表示同意以避免和美国的关系陷入紧张。
以色列官员称,以色列从未改变拒绝向乌克兰提供致命武器的立场,此举只是“让美国使用自己的弹药”。
用人单位自订“土规定”解聘员工为何违法******
近日,北京二中院披露了一起劳动纠纷案,用人单位以员工张某绩效考核不合格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法院判决公司属于违法解除,双方应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澎湃新闻1月31日)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用人单位解雇员工,必须符合特定条件。劳动合同法规定,只有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六种情形下,用人单位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此外,在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等三种情形下,用人单位虽然也能解雇员工,但必须“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
严格的法律条款,保护了劳动者的基本权益。但也有一些用人单位试图用“小动作”绕过法律规定。其中,自定一份内部规章制度,将绩效考核结果与员工去留实行挂钩,是很常见的做法。这些单位一旦遇到员工考核结果不达标的情况,就可能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不能胜任工作”为由,将员工“炒鱿鱼”。
北京二中院披露的这起纠纷也是如此。涉案用人单位早早制订了自己的绩效管理办法,规定企业有权对考核结果为待改进的员工予以解聘处理,无须支付任何补偿或赔偿。乍看上去,解聘当事员工,似乎是企业依规行事。但在法院看来,企业自订的“土规定”并不能改变这种行为的违法属性。
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而不能自行其是,不把员工利益放在眼里。劳动立法之所以如此设计,正是为了避免用人单位自定“霸王条款”,侵犯劳动者权益。
一个用人单位,对员工最严厉的处罚,莫过于解聘开除。绩效考核反映的是员工工作实绩,并不能与劳动者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混为一谈。一个绩效考核不合格的员工,就算“不胜任工作”,法律也规定了“挽救措施”,要求先“进行培训或者调整其工作岗位”,这也体现了法律以人为本的温度。
在这起纠纷中,员工张某既没有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也没有犯多大的过错,给用人单位造成多重的损失,入职后若干年的表现,也都在“合格线”以上。数次考核结果为“待改进”,直接就“一棒子打死”,砸掉养家糊口的饭碗,于情于理于法,都说不过去。
基于现实生活的丰富性、立法的抽象性,任何法律条款都不可能穷尽一切现象,劳动立法也是如此。但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从来不是一句空话。在这起劳动纠纷案件中,法院通过掷地有声的司法判决,明确员工考核不合格不是解除劳动合同的充分理由,为用人单位划定了一条清晰的法治红线,张扬了从严保护劳动者权益的立法精神。(中国青年报 刘婷婷)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